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說明如下,公文及申請簡報請參閱附件。
旨案經由本署核定補助112學年度第二外語教育計畫之學校,有意且符合申請條件者,請於114年6月30日前,逕至「全國高級中等學校-資料填報整合平臺及實名制管理系統」(https://sso_srv.cloud.ncnu.edu.tw)填報申請,依操作說明上傳語言檢測補助申請表。
申請相關資訊請詳閱公文及申請簡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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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5-04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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