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學務處|
一、為照顧本校經濟弱勢學生,解決無力負擔午餐費問題。
二、113學年度申請過的同學,也需再重新申請。
三、申請資格:若學生有家境清寒的情況,需準備相關證明繳交到學務處衛生組。
四、申請日期:7/30(三) 至9/8 (一)。
衛生組 114/07/30
{{ $t('FEZ003') }}2025-07-31
{{ $t('FEZ004') }}2025-07-31|
{{ $t('FEZ005') }}200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