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訓育組
{{ $t('FEZ002') }}學務處|
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來函南市教社字第1140965734號辦理。
二、依據「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三、本年度獲書法類各組前三名者應參加114年10月18日於民德國中民德館舉行之現場書寫,書寫完之作品(非初賽之作品)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決賽。
四、旨揭報名時間及地點等比賽內容請詳參實施計畫,以維護參賽者權益。
五、為確保比賽之公平性,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,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、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,以免觸法。
六、報名期限:114年9月8日至114年9月26日下午五點止
七、欲參賽者請詳閱實施計畫附件並提早準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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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5-08-01
{{ $t('FEZ004') }}2025-08-0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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